中国法院网讯(艾方方)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男子胡某谎称可帮人代买代办驾驶证,诈骗钱财一万余元,被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并被责令向受害者退赔损失。
2021年6月份,胡某和李某在微信上聊天,期间聊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事情,李某表示自己考了多次仍未考过,胡某见机便谎称可以找其姑姑直接买证,不需要本人去考试,并将自己的微信小号推送给李某,告诉李某该微信帐号系其姑姑。2021年6月7日至6月22日期间,胡某在自己家中,冒充姑姑微信小号和李某聊天,编造买驾驶证的流程和收费标准,以买证、证件办好后需要去江西南昌拿证等为由,骗取了李某人民币11800元。2021年6月30日,胡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胡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