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聂婷)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倒地昏迷,醒后主动投案因危险驾驶获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段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24日21时许,被告人段某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炉前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自己摔倒在地受伤昏迷。经对段某抽血送检鉴定,其血液酒精浓度为230.70mg/100mL,系醉酒驾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被告人的全部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