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陈建华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妥善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促使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有效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
男子简某与女子何某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感情不合等原因何某于2019及2020年先后两次起诉离婚,因双方矛盾分歧较大贵溪法院两次判决不予离婚。今年7月,何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女儿归其抚养,儿子由简某抚养,抚养费双方各自承担。因案件事关未成人抚养问题,贵溪法院志光法庭受理起诉后高度慎重,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进沟通交流,明确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后,承办法官将子女抚养事宜作为调解重点。面对双方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各执己见,对立情绪严重的状况,承办法官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角度出发,同时充分考虑两名子女长期跟随简某生活的实际情况,从法律法规、人情事理、家庭关系、子女成长等方面对双方耐心展开教育劝导,以真情调解的方式全力缓和矛盾,积极引导双方理性冷静思考。在承办法官用心用情调处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两名子女随简某共同生活,何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7万元,案件得到稳妥解决。
今年3月以来,贵溪法院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持续优化强化基层法庭职能,将群众司法诉求作为努力方向,切实利用法院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
上一篇:三招儿“破拆”无良搬家公司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