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汪建民 王思淼)为推进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巩固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9月16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麻城市纪委监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及市直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该院全体内设机构负责人共一百余名领导干部到场旁听。
被告人万某,在担任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案件当事人现金,贪污公款,徇私枉法。同时,万某还利用担任派出所所长的职务便利,擅自为自己及亲属制作假身份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万某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贪污公共财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徇私情私利,故意包庇犯罪人员,为自己及他人伪造居民身份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以万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徇私枉法罪及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被告人万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因本案案情复杂,涉及多项罪名,合议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