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周曼 肖茜)近日,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私自扣留他人车辆的矛盾纠纷。
被告孙某因原告李某亮的弟弟李某不归还其借款,私自将原告李某亮的车辆扣押并使用十个月,其使用期间因违反道路交通规则被处罚。原告李某亮遂起诉被告孙某,要求其返还扣留车辆,消除车辆违章信息及承担相应罚款,并赔偿损失25000元。
了解到孙某扣车的前因后果后,主办法官赵学骞认为,案件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以调解的方式解决。针对案件事实,主办法官对被告孙某分析梳理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车辆登记在李某亮名下,李某亮有权要求其归还车辆,孙某对该车没有所有权,私自扣押李某亮的车辆索取债务手段不合法。且是李某亮的弟弟李某与其是借贷关系,与李某亮无任何关系。经法官明理讲法,被告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将扣押车辆返还原告,并消除车辆违章信息及罚款。原告李某亮站在孙某的角度考虑再三,同意放弃主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