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披着直播外壳的科技公司,操控着19家空壳公司的22个对公账户为网络犯罪洗钱。近日,经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吴某、曹某等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直播公司走上歪道
“钱都充了,却没有我要看的!”沈某打开电脑,看着满屏的投诉早已习以为常。公司后台几乎每周都会接到成百上千个关于公司涉黄、涉赌、涉诈的投诉,而沈某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这些投诉进行退款处理,否则支付宝将封停公司的对公账号,从而影响“主要业务”——洗钱。
沈某是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2019年5月,吴某、曹某等人注册成立该公司,2021年8月,沈某受邀加入。刚开始,这家公司开发了一款App做直播业务,但由于经营不善一直亏损。
“我朋友李某(另案处理)有洗钱渠道,可以将公司的支付接口提供给灰色产业平台用来收钱,我们再按进账流水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虽然有风险,但因为公司有正常的业务流水,不会被发现。”眼看扭亏为盈无望,2022年8月,在吴某的提议下,公司股东均同意增加洗钱“业务”。当月,公司将开发的直播App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为洗钱做掩护。
犯罪手段不断翻新
但是没过多久,公司的对公账户就被封,原因是有大量反映该公司涉黄、赌、诈的投诉举报。为解决这一问题,吴某和曹某商议后决定,一方面,注册新的公司和对公账户用于洗钱;另一方面,安排人手对这些投诉作退款处理,防止账户再被封。
之后,吴某和曹某通过自己注册或指使公司员工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申请对公账户、对公支付宝,以及采用在网络上购买空壳公司和对公账户的方式,接连控制了19家公司的22个对公账户,这些账户被提供给上游黄、赌、诈网站用于支付结算。当用户在涉黄、赌、诈网站上充值后,资金就会到达这些账户,扣除所谓的服务费等费用后,剩余资金被兑换成虚拟币付给上游黄、赌、诈网站。
由于大量资金被用于处理客户投诉的退款事宜,为获利更多,该公司安排程序员编写拦截投诉程序,减少投诉举报数量。就这样,这家假直播、真洗钱的公司形成了一条分工明确的犯罪链条——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曹某负责对外承接业务、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总经理邱某、副总经理沈某负责依据上游需求对公司员工安排工作任务;另有编写程序拦截投诉的程序员、购买虚拟货币的员工,以及负责搬运视频到直播间应对检查的人员……
随着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和人员配备逐渐齐全,该公司掌控下的对公账户里,每月的资金流水从刚开始的几十万元或上百万元,猛增到几千万元,大量涉黄、赌、诈的赃款经过该公司流进犯罪分子的口袋。
13人均认罪认罚
2023年6月,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诈骗案及报警人提供的涉黄线索立案侦查。经信息研判、调取资金流水,公安机关发现被害人的部分诈骗款流入某涉黄平台,该平台与三家公司存在资金往来,而这三家公司都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大额且频繁的资金往来。同年7月至8月,吴某、曹某等13人相继到案。
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明确取证方向,夯实犯罪证据。2023年11月,该案被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13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仅有1人认罪。为了尽快还原案件真相,固定犯罪事实,检察官与民警多次进行案件会商,通过仔细分析所有犯罪嫌疑人名下的银行卡账单、涉案对公账户流水、聊天记录等,不断夯实证据链条。在大量证据事实面前,其余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被逐一攻破,最终全部认罪认罚。
同时,检察官深入研究涉案的20余个对公账户后发现,数十万条银行流水从几角钱到上千元,均为细碎的金额,诈骗资金的进账方式和直播打赏的小额多笔流水十分类似,如不加以区分,将极难辨别具体的涉案金额。为此,检察官一方面找出与违法平台会员充值金额一致的固定数额流水,一方面通过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最终在新供述的犯罪事实中找出了特殊的代码标记,从而准确锁定了涉案资金流水数额。
“吴某、曹某等13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今年4月,江汉区检察院对吴某、曹某等13人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多个对公账户中已查实涉诈、涉黄资金超过5000万元,涉信息网络犯罪的资金流水超过1亿元,另查明13名被告人违法所得共计200余万元。案发后,江某等7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70万余元,吴某等4人退出违法所得30万元。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退出的违法所得100余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剩余违法所得120余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在案扣押的现金18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周晶晶 戴安琪 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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