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15户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双方和解,原告提出撤诉。
矛盾解决的背后,不得不提一位“大功臣”——苏聪霞,作为纠纷的“特约调解员”,她第一时间收集矛盾纠纷信息线索、确定调解思路,为调解工作抢占了先机。
2022年8月29日,原告地下室管道漏水,水位当时高达二三十公分,导致地下室墙面及存放物品大面积被污水浸泡,造成经济损失。经物业工作人员排查,是9号楼二单元一列24户的共有厨房主下水管道堵塞压力过大、堵头崩裂导致。经物业协商后,只有9户业主将赔偿交到了物业,其余15户不肯赔偿,原告一怒之下到法院起诉要求15户业主赔偿损失共计1625元。
调解员苏聪霞在接到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考虑到此纠纷发生时原被告双方曾在物业进行过调解,双方因认识偏差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苏聪霞将责任如何划分、如何在思想上形成一致作为调解思路。10月24日上午,苏聪霞和15个被告一一进行了电话沟通,和他们分析了相关法律和利害后果,并在电话沟通过程中选了8个善于沟通的代表,于10月24日上午9点来法院和原告面对面沟通。经过3个小时的协商,原告和8个被告达成了共识。
顾不上午休时间,苏聪霞就剩余的7户业主采取先电话调后建微信群调的方式,经多轮次与双方背对背反复沟通,下午6点30分,15户业主全部达成了共识,表示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原告也不再坚持之前诉求,这起赔偿损失纠纷最终被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邻里和谐才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楼上楼下的16户居民最终和好如初。
为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巩义法院不断强化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三田留余”调解平台优势,尽最大努力对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性解决,实现矛盾纠纷解决和案结事了人和,最大程度满足双方当事人合法合理的权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