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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催债并随意殴打担保人

“我知道错了,我在催收的时候确实对借款人、担保人有过不当行为。”面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讯问,唐某如实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我知道错了,我在催收的时候确实对借款人、担保人有过不当行为。”面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讯问,唐某如实承认了自己的罪行。2023年12月20日,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7年9月,隋某从唐某处借款200万元,月息4分,在扣除“砍头息”8万元后实际收到192万元。同年10月初,唐某纠集刘某、孙某等刑满释放人员采取暴力方式进行催收,并强行扣留了隋某的11辆油罐车,因找不到隋某,唐某等人就辱骂、恐吓、随意殴打担保人。在袁某等5名担保人被迫偿还200万元后,唐某又以要收11辆车一天的“看车费”为由,强行索要5万元。

“没想到因为不能按时还款,一群小伙子对我们又打又骂,在把钱凑够后,居然又提出要5万元‘看车费’,这车也不是我们的,这不是强拿硬要吗?”担保人袁某对此颇有怨言。

因担保人上访,该案浮出水面。2022年11月,唐某、刘某、孙某被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抓获归案。12月16日,唐某等三人被垦利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23年2月,东营市公安局垦利分局以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向垦利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认真、细致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就案件定性问题多次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沟通、研讨,并要求补强案件相关证据。最终查明,2014年到2017年,唐某专门租借办公室“做生意”,主要是采取“砍头息”的形式将钱借给借款人,在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便纠集刘某、孙某等人帮忙要账,采取辱骂、恐吓、随意殴打、任意损毁财物、强拿硬要等违法犯罪手段索要欠款,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以唐某为首,刘某、孙某为成员的恶势力共实施寻衅滋事不法事实3起。

2023年7月,垦利区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12月20日,垦利区法院经依法审理作出上述判决。刘某、孙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我们走进社区、街道、农村,以案释法,积极开展远离非法高利借贷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远离非法高利借贷,避免人身、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办案检察官、该院检察长束斌表示。(郭树合 王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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