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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有能力拒不履行给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对该公司进行搜查,并对法定代表人杨宁予以司法拘留,该公司随即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107822元,领到工资的农民工给法院送来了锦旗。

何某带领部分农民工在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进行施工,但该公司没有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何某诉至西安市雁塔区法院。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判决: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应支付何某劳动报酬107822元。

郭志武、胡小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郭志武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胡小妮协助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在进入刑事追责程序后,仍然拒不履行义务,两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和二年

2012年4月23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余民二初字第00011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郭志武、郭明礼共同偿还原告柒启旺借款本金及利息2062500元。判决生效后,郭志武未履行义务,柒启旺遂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徐其武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伪造房屋转让协议,将房屋虚假转让给他人,以隐藏、转移财产,不履行判决义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3年6月4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福平与徐其武、熊传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徐其武、熊传丰连带赔偿徐福平经济损失399908.41元。

邓国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隐瞒常住地址、下落不明,致使法院无法查找其下落,判决无法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010年8月29日,黎川县人民法院对原告周泉水诉被告邓国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邓国荣归还周泉水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邓国荣未如期履行,周泉水向黎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告人徐东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

2011年5月,被告人徐东顺(台湾省彰化县人)预谋从广东省购买毒品氯胺酮经福建省厦门市走私到台湾销售,并雇佣同案被告人王卫成、蓝君平(已判刑)参与。同年6月至7月初,徐东顺先后多次到广东省惠东县向上家毒贩购买氯胺酮共计约558千克,均运回其在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金美花园小区的租房内。

被告人李某某性侵幼女一案

2011年年底,被告人李某某(出生于1981年7月11日)通过亲戚关系认识了被害人李某(出生于1999年10月26日),之后二人常在电话中聊天。

李某某“教育”亲子致死案

回到家中,为教训其子不按时回家,李某某把李某捆绑在屋外院坝猪圈横梁上,脱光其裤子,用竹条长时间持续抽打李某的下腹部、背臀部、双下肢等处。之后李某某自行去吃晚饭,但仍将李某捆绑在猪圈横梁上。当晚10时许,李某死亡。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薄熙来,男,1949年7月3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曾任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中共重庆市委书记

周喜军故意杀人、盗窃死刑复核案

被告人周喜军,男,汉族,1964年2月11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大专文化,无业,户籍地吉林省长春市××区××路××××小区×栋×单元×室,住长春市××区×××苑×号楼×单元×室。2013年3月7日被逮捕。现在押。

吴美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

被告人吴某甲,女,1963年1月24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2年6月20日被海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海盐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