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产品的丰富和发展,近视已呈现低龄化趋势。一些不法分子遂以此为“商机”,编造医生等虚假身份混入学校,结伙流窜至多省作案,诈骗...
一个车间组长,猥亵女实习生十几次,以此当作炫耀的资本四处吹嘘。经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
劳动者因岗位取消被解聘,公司认为无须赔偿 法院:对经营和管理的主观调整,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此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依据...
2020年2月至9月,梁某伙同何某华(另案处理)等人,在缅甸木姐地区设立诈骗窝点,招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入驻,对各犯罪团伙进行管理,向犯罪团伙收取房租、水、电等“物业”费用,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短信群发技术设备,并帮助联系“洗钱”团伙,以此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5年陈酿、浓酱兼香、值得信赖……”以此为卖点的“特供酒”却是成本每箱不足10元的伪劣产品。今年4月3日,吉林省公安机关侦破全省首例非...
  妻子打下欠条借款,出借人却把钱转入丈夫账户,事后丈夫以此事不知情为由拒不履行共同偿还借款的义务,该笔欠款能否认定为夫妻...
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消费的权利。在美容美发、健身、餐饮等一些消费领域,经营者出于其营销手段的考虑,经常引导消费者选择预付储值的消费方式。而当服务场所无法保障原有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或当特定服务提供者离职时,消费者的预期目的即无法实现。消费者以此诉请退款的,即使预付卡服务协议中有“不退还”、“不折现”等条款,人民法院也应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的诉请。
2019年下半年,窦某、唐某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替信用卡持卡人“养卡”。被告人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养卡”:一是“垫还”,即持卡人到期无法归还信用卡账单时,被告人存钱至持卡人的信用卡内,再将这笔钱刷出至被告人的银行卡,重复操作直至账单还完,以此延长持卡人还款期限。
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周某与王某等人(另案处理)共谋,由周某负责组织伪造车损事故,后将事故车辆送至王某经营的某汽车美容服务部进行定损维修,以此骗取保险金。周某以上述方式共实施了10起保险诈骗行为,既遂金额72万余元,未遂金额3万余元。
为使房产不被执行,竟伪造证据、恶意捏造事实,炮制抵押借款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以此获取法院民事调解书,进而达到“合法”转移财产、逃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