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不能正确处理感情问题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以蒋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
□ 本报记者 刘欢 □ 本报通讯员 杨兰 男子为省钱省事,从五楼抛下近30公斤重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
“被告人某某犯某某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此类判决结果,那么被宣告“缓刑”是相当于没有被判...
□ 本报记者 刘欢 □ 本报通讯员 杨兰 男子为省钱省事,从五楼抛下近30公斤重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
几捧杂牌牛肉粉,掺和搅拌后,装入品牌包装袋,转身成了网络爆款。经山东省平原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李东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郑西、林南、柯北、郑五有期徒刑三年至适用缓刑不等,各并处罚金。五人均表示不上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等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保证社区矫正活动依法进行。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应当综合运用查阅档案、调查询问、信息核查等多种方式,查明社区矫正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精准提出监督意见。对宣告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结合违法违规的客观事实和主观情节
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一般立功表现,一般不适用减刑。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人民法院对宣告缓刑罪犯裁定减刑适用法律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减刑裁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继续予以监督。
中国法院网讯(徐婉云)“被告人宁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近日,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方式与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方式,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做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同时通过加强社会调查,了解其个人成长经历、案外犯罪原因、羁押表现情况以及监护落实情况和社区矫治意见等,作为是否适用缓刑的量刑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