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愤” 的搜索结果,共14条

夫妻二人吵架 丈夫点火烧家

夫妻吵架本是常有的事情,但一言不合就放火泄愤,这下可“刑”了。8月9日,经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

泄愤攻击智慧停车收费系统

某科技公司技术总监黄某因劳资纠纷离职后实施报复,非法侵入该公司智慧停车收费业务系统致系统崩溃,导致上千家停车场无法自动抬杆放行车辆...

泄愤报复老东家 别有用心窃点券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洪某、张某因盗取“他人”游戏账号点券构成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

劝阻影响公交车安全驾驶行为,劝阻人挣脱抓扯对被劝阻人损伤不担责——刘某诉史某健康权纠纷案

2021年3月23日中午,刘某因未能在已取消的公交站台等候到公交车而心生不满,后刘某找到准确站台搭乘上公交车。在公交车行驶途中,刘某为泄愤,辱骂他人,并与公交车驾驶员发生口角。期间,史某规劝刘某不能与公交车驾驶员争吵,影响安全驾驶,刘某非但不听劝阻,反而再次与史某产生口角争执。

刘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购买并通过信息网络发布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9年1月至5月间,被告人刘某某为泄愤报复网络主播李某某,从他人处购买李某某及其父母的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信息。刘某某编辑上述照片等信息并添加诅咒文字后,通过几十个网络账号多次发布,称“李某某的身份证号,大家拿去借网贷”,相关网络贴文的阅读量达1万余次,引起大量负面评论。

微博大V私信被骂后“挂人”泄愤被判侵权 法院:不应以暴制暴

  光明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 孙满桃)微博“大V”刘某因收到孙某的一条私信,遂将孙某的信息“挂”出来,并配有侮辱性言论,引发网友对...

车位被占绝不能进行泄愤式报复
车位被占绝不能进行泄愤式报复

福州一男子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引发热议 专家称车位被占绝不能进行泄愤式报复  ● 近年来,因占车位引发纠纷的案事例屡见不鲜。有一些车...

·车位被占绝不能进行泄愤式报复
·车位被占绝不能进行泄愤式报复

● 近年来,因占车位引发纠纷的案事例屡见不鲜。有一些车位权利人发现车位被占后做出一些过激行为,比如往车身上写字、扎轮胎甚至直接用车...

男子酒后肆意泄愤 高空抛物被判刑

高空抛物,长久以来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疼”。近日,蓬江法院审理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被告人莫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

打电话辱骂他人也可以构成侵犯隐私权

  吴某因怀疑邻居季某举报其违建而心生怨恨,为了泄愤打电话辱骂季某,经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再次打电话以污秽语言辱骂季某,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