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港媒报道,涉2020年一宗非法集会,香港8名人士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罪成,案件今日(13日)在香港区域法院...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效力级别】法律 【时效状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