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长沙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分行(以下简称铁建行)。 被告:...
公司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独立参加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分支机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人对该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其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第三人条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7号 【效力级别】设区...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7号 【效力级别】设区...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3年第11号 【效力级别】设区...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11号 【效力级别】设区...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10号 【效力级别】设区...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10号 【效力级别】设区...
【发布部门】长沙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11号 【效力级别】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