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112号阿斯特克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2月25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海事...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本报通讯员 马云云走进青岛海事法院机关大楼,处处充满文化气息,每层显著位置都有书籍自助取阅柜,书籍和...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最高人民法院9月27日举行“人民法院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介绍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
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相关介绍与案例全文如下: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队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魏小欣)从“庭上面对面”到“线上面对面”,在线庭审打破了空间的限制;从“同步在线庭审”到“异...
海商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确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实行 “一次事故,一个限额,多次事故,多个限额”的原则。判断一次事故还是多次事故的关键是分析事故之间是否因同一原因所致。如果因同一原因发生多个事故,且原因链没有中断的,应认定为一次事故。如果原因链中断并再次发生事故,则应认定为形成新的独立事故。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部门】交通部(已撤销) 【发布文号】交通部令第5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主席令第28号 【效力级别】法律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