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6日,陈某到某妇产医院从事驾驶员工作。合同到期双方续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 2017...
在双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一方因对方违约未实际履行己方对待给付义务,但请求对方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不宜仅基于请求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义务而迳行驳回其诉讼请求。为实现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可依据案件事实判决双方互为对待给付义务。
中国法院网讯(周雪)婚姻乃人生大事,对待本该慎之又慎,然而也有人闪婚闪离屡见不鲜,甚至还有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某种需求意图“假离...
6月6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应邀在京会见欧盟驻华代表团庹尧诲一行。双方围绕中欧法律交流合作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人才培养等...
本报讯 记者赵婕 6月6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应邀在京会见欧盟驻华代表团庹尧诲一行。双方围绕中欧法律交流合作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
近日,中国的王红(化名)和英国的约瑟夫(化名)这对跨国夫妻至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可是对于孩子小...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时,首次引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促成犯罪嫌疑人和被害公司...
刘飞与灵通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将试用期延长三个月。延长三个月届满后,灵通公司以刘飞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刘飞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灵通公司应支付刘飞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三万元。灵通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灵通公司支付刘飞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三万元。
陈先生通过网络平台拍卖花24万购得北京某拍卖公司销售的汽车一辆,购买后发现车辆实际行驶里程与购买时告知相差11万多公里,认为拍卖公司销售行为存在欺诈,故将北京某拍卖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并三倍赔偿。近日,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一审认定北京某拍卖公司明知涉案车辆存在调表瑕疵而故意隐瞒、未予告知消费者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依法判决撤销双方合同关系,退还购车款、佣金等并赔偿购车款三倍
李先生和文女士通过网上相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后双方因李先生一方问题分手。在文女士要求下,李先生出具20万元欠条一张并承诺补偿,后李先生未向文女士支付该笔款项,文女士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文女士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