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领域是要求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所属或者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既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内容为准,一般根据专利的主题名称,结合技术方案所实现的技术功能、用途加以确定。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合同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后,委托人可以选择是否行使介入权: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的,则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委托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向其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不行使介入权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仍约束受托人与第三人,受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受托人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对其责任期间发生的货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新华社上海12月21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上海公安机关近日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多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在全国多地...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法制与新闻》记者 黄浩栋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
新华社上海12月21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上海公安机关近日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多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在全国...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不久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创设“奉法客堂间”,将法官派驻社区“生活驿站”,定期开展巡回审判、矛盾调解...
基于同一事实的确认不侵犯专利权诉讼与专利侵权诉讼均属独立的诉讼。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上述两类案件的管辖,应遵循司法活动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坚持“两便”原则,并非均需移送管辖合并审理。至于上述两类案件由不同法院分别审理是否会出现冲突,因其上诉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这一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通过上诉机制解决。
商业银行收取中间费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息费分离、质价相符的原则。商业银行利用其优势地位捆绑贷款强制客户订立中间业务合同而未提供实质性服务的,属变相收取利息,背离了民法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属于《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规定的“只收费不服务”情形。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海普陀警方供图 中新网上海1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