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成立的某股份合作公司向151个分表用户提供转供电,并以“电费”名义高于政府定价向分表用户收取费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海市监局)认为该公司超出政府电价标准,以“电费”名义多收170万余元,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案情】 2013年7月8日,薛某购买了一台升压机,准备用拉电网的方式去捕猎野猪。同月10日上午,薛某在某村王某家附近,拉好电网准备...
中国法院网讯(左禄山)私自在河道筑坝,并设置电网打鱼,导致一人被电击身亡。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被...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115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已被...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
【法规名称】 第357章 供电网络(法定地役权)条例 ...
【法规名称】 第357B章 供电网络(法定地役权)(更正获准计划)(综合)令 ...
【法规名称】 第357C章 供电网络(法定地役权)(条例适用范围)(综合)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