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 的搜索结果,共168条

明某某劳资纠纷案

明某某受雇为李某某提供劳务,因工资款起诉至红安县人民法院。两人均在外地,且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杨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有能力拒不履行给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对该公司进行搜查,并对法定代表人杨宁予以司法拘留,该公司随即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107822元,领到工资的农民工给法院送来了锦旗。

何某带领部分农民工在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进行施工,但该公司没有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何某诉至西安市雁塔区法院。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判决:陕西峰煜建筑有限公司应支付何某劳动报酬107822元。

合伙做局“偷”自家公司

分公司总经理伙同相关部门负责人,一番操作后侵占了本属于总公司的中标项目设计费用共计3600余万元,并虚构入职人员领取工资、奖金等费用。...

公正高效司法合理保障我国船员海外务工的劳动权益——骆某某等与阮某某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

2017年10月12日,骆某某等6人在非洲的坦桑尼亚与当地的船东富达公司和我国国内合资人阮某某签订《劳工出海打鱼捕捞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工作地点位于非洲的坦桑尼亚海洋,富达公司和阮某某负责提供船只和捕捞工具,并承担骆某某等6人的工资、吃住、往返以及办理劳工手续费用等。

工资数额约定不明依据同期市场标准确定——王某某诉被告钟某某、王某贵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

2018年8月24日,王某某经人介绍到钟某某经营的“辽大旅渔1039号”渔船上担任普通船员,双方口头约定工作时间自2018年8月24日至12月31日,工资为5万元。2019年1月1日,渔船靠港,王某某在船上继续工作至1月6日。工作期间,王某某请假11天,实际工作125天。

公司与员工恶意串通虚构劳动债权,意图骗取拆迁补偿款的,构成虚假诉讼

原告陈某、黄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诉称于2013年1月起在被告甲公司工作,陈某负责基建和材料等工作,月薪4.5万元;黄某负责清洁、做饭等工作,月薪1.5万元。二人共工作52个月,工资累计312万元。

陈某某等124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报酬信访案——被执行人欠下巨额债务,无力支付203万元工资,引发农民工集体信访。萍乡两级法院运用“协同执行”机制成功化解信访矛盾。

陈某某等124名农民工与萍乡市某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2020年10月,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作出多份民事判决书,判令由萍乡市某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合计203万元。

李某艳诉北京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劳动者利用社交媒体“隐形加班”的认定

 李某艳于2019年4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的劳动合同。李某艳主张北京某科技公司应向其支付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11日加班费、2020年2月1日至12月11日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关于加班情况,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北京某科技公司认可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李某艳主张其下班后存在延时加班

劳动者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是否有权请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费

2017年7月,肖某与某科技公司(已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订立劳动合同,被派遣至某快递公司担任配送员,月工资为基本工资加提成。肖某主张某快递公司在用工期间安排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并提交了工资表。工资表加盖有某科技公司公章,某科技公司和某快递公司均认可其真实性。该工资表显示,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肖某存在不同程度的双休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仅获得少则46.15元、多则11

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沈某某诉胡某、邓某劳动争议案

2019年5月20日,沈某某入职某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5万元。沈某某的月工资实际以2574元人民币加一定数额某虚拟货币的方式支付。2020年10月17日,沈某某因个人原因辞职。2020年11月27日,某公司注销,胡某、邓某系公司股东。后沈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胡某、邓某支付工资等人民币5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