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 的搜索结果,共8条

电梯噪声影响居民起居休息

电梯运行伴随低频噪声,多次整改仍未明显改善。居住环境受噪声污染,排放标准如何界定?居民权益如何保障?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

段某某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外卖的“众包骑手”虽通过外卖平台投保商业保险并实际支付保费,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受益人都是骑手本人,而非该外卖平台。保险合同并未明确约定,骑手在配送投保平台之外的订单时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免赔。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以骑手在事故发生时所配送的平台订单并非代为投保的平台订单而主张免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段天国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根据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据此,保险人有义务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说明,前述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特别告知义务。

李思佳诉西陵人保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一、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 二、保险合同中有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理赔。

著作权在合同中未明确许可、转让

导读: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著作权人授权使用作品的人使用作品的主要方式。著作权人授予何种使用权,使用作品的人才取得何种使用权利。因此...

消法尚未明确消费者定义同案不同判现象时有发生专家释疑 购买了商品但不一定是消法保护的消费者

原标题:购买了商品但不一定是消法保护的消费者 199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至今已26年,虽然经过全国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是个人借款还是公司借款? - 民间借贷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是个人借款还是公司借款? 对于一般情况,未注明借款主体,在落款处盖章签字的均为借款主体。...

员工跳槽并不都要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案例]2001年5月,谢某被A公司聘为总经理,合同期限未明确约定。2003年3月,谢某辞去了A公司的工作,2003年4月,A公司得知谢某去了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