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共生育赵一、赵二、赵三。赵某与王某二人在某村建造房屋11间。2000年,赵某去世,未留有遗嘱,赵某父母也早于赵某去世。2016年,王某与当地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房屋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约定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三套楼房及部分补偿款。王某于2022年收到回迁入住通知书。现王某与赵一、赵二、赵三就赵某的遗产继承事宜协商未果,诉于法院。各方对于赵某留有的遗产如何管理未有明确
新某港”项目为某地区大型商贸综合体之一,已经售出的近千间商铺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业主包括10个省(市)众多群体。2018年下半年始,业主陆续向区、市、省信访局和中央有关部委等反映商铺虚拟分割、广告虚假宣传、未按约定兑付租金等问题。业主因第三方公司未按约支付租金,提起民事诉讼近百起。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经过与法院、工会紧密联动,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8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8名老年农...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判决未获官方授权又未按约定提供指定展位的中介方违约,并承担承租方经济损失...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上约定的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的,借款本金应如何认定?   基本案情:   张某...
为了保护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协议,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限制其从事与原单位业务有竞争关系的...
有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目标完不成,自己倒贴钱”“业绩未达标,自动离职” 员工与企业签对赌协议,如何避免权益受损? 有律师...
本报讯(□董盼盼 通讯员郑强) 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双方共有的房屋归女方所有,但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男方因债务纠纷...
某传热设备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发了利用钢厂生产过程中的炼钢冲渣水余热供暖的新技术,全国仅有少数几家公司拥有此项技术。某热力公司因经营需要,与某传热设备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由某传热设备公司向其安装钢铁冲渣水余热供暖的“渣水换热器”等设备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某热力公司于每个采暖季结束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某传热设备公司支付一定的节能效益分享款。
哈尔滨某客车公司系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民营生产企业,自2014年1月起,该公司租赁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处房屋及场地从事生产经营,租赁期限至2024年1月。因哈尔滨某客车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受委托经营该处资产的哈尔滨某控股公司在行使约定解除权后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解除,哈尔滨某客车公司立即迁出,并给付租金、房屋占有使用费及违约金等近两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