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山公司一审称,依公司章程,对外担保事项应经董事会决议,故《最高额抵押合同》未经董事会表决无效;在同意提供最高额保证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的董事之一当时已被免职,故该决议无效,《最高额保证合同》亦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9)京73行初7080号 原告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该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公司违反前述条款的规定,与他人订立担保合同的,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无效。
时隔五年半,宝能和南玻再次以争斗的姿态引发市场和监管的关注,“宝南之争”进入“2.0”时代。然而,今时不同往日。2016年下半年,宝能系...
8月3日,内蒙古银保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新时代信托因董事会、监事会履职尽责不到位,经营层未按授权管理开展业务,违规开展账外经营等1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