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居间合同约定的居间事项系促成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该居间合同因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居间方据此主张居间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债务人欠钱不还,为了躲避执行,与丈夫协议离婚,并将房屋无偿赠与儿子,债权人认为该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起诉主张行使撤销权。近日,安徽...
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车无法上牌,能否主张“退一赔三”?近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电动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平邑县某电动车经...
债务人欠钱不还,为了躲避执行,与丈夫协议离婚,并将房屋无偿赠与儿子,债权人认为该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起诉主张行使撤销权。近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依法撤销了债务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
王女士由方圆公司派遣至蓝天公司从事营销工作,王女士主张,其入职两个月后,方圆公司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方圆公司则表示,双方建...
  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原告的父母并没有离婚,双方还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原告相关系统中客户信息的大部分内容,均可通过公开网站或扫展方式获得,未涉及客户的特殊需求、交易习惯等深度信息,故难以认定这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被告的上诉请求成立,未侵犯原告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伴随法槌的敲响,一起备受关注的商业秘密保护之争终于落下帷幕。
涉案专利包含5项产品权利要求,主要以自定义参数和公式对轴流风轮的结构、叶片立体曲面的外形和尺寸作了具体限定。审查决定主要以一种使用公开的技术方案评述了全部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请求人主张事实繁杂,双方当事人在诸多法律问题上各执一词,导致该案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均存在较大审查难度。合议组围绕争议焦点对相关法律问题作了深入研究和探索,在无效决定中结合案件事实对此作了明确具体的阐释。
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2015)》第三十二条证据提交规定,(一)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二)仲裁庭有权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逾期提交的,仲裁庭有权拒绝接受。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接受的除外。(三)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或者虽提交证据但不能证明其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王先生与郭女士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婆婆李女士分别向儿子儿媳账户内各转账170万元、20万元,后李女士主张该两笔款项为借款,要求两人返还,因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王先生与郭女士返还李女士借款本金1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