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 的搜索结果,共121条

双令齐发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未成年少女小花(化名)在父母离异后随父亲生活,但父亲脾气火爆,常对小花拳打脚踢,小花生活处境堪忧。法院和妇联积极伸出援手,由区妇联联系区司法局委派律师协助小花准备申请材料,并以区妇联名义代小花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某股份合作公司诉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人民政府罚款及行政复议案

因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成立的某股份合作公司向151个分表用户提供转供电,并以“电费”名义高于政府定价向分表用户收取费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海市监局)认为该公司超出政府电价标准,以“电费”名义多收170万余元,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80万元罚款。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诉王某某等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年7月9日,在东海海域伏季休渔期期间,王某某为牟取利益,组织沈某等共九人,驾驶悬挂“2020伏季休渔资源调查船”横幅的船只,假借科考任务的名义至东海水域,使用桁杆拖网捕捞水产品,并故意关闭北斗系统以躲避渔政检查。至2020年7月15日上午,船满载停靠码头时,执法部门当场查获梭子蟹、杂鱼、虾等渔获物共计17289公斤。刑事判决认定,九被告均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

孔某非合同诈骗案

2022年12月12日,孔某非冒用中北电力(内蒙古)有限公司名义与某信息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购买电子产品,并通过P图方式在购销合同及验收单上加盖其自行伪造的中北电力(内蒙古)有限公司的公章,骗取该公司按合同约定交付的价值101万余元电子产品。2023年1月12日至31日,孔某非又冒用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以同样方式与被害单位签订购买电子产品购销合同并加

团购群里买卖虚拟货币 有人盲目跟风涉嫌犯罪

违法不法分子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幌子,通过果蔬团购等名义组建社交群,利用短视频软件引流普通群众入群,表面是投资新手买币卖币赚取差价,实...

谨防上当!“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被取缔

1月16日上午,江苏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取缔“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的公告。经查明,“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

记者观察丨斩断违规持股背后的利益链

  以“公司分红”“股权交易”名义行贿赂之实  斩断违规持股背后的利益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瑶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

“借名贷款”有风险 签字同意须谨慎

  “借名贷款”是指实际贷款人由于不满足贷款条件等原因无法在金融机构获批贷款,从而“借用”他人名义获取贷款的行为。那么,“...

一个工地食堂竟有8个“独家承包人”

董某及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一保障房项目及一安置小区项目,以董某公司的名义,将上述虚构项目重复发包给8名被害人并签订工地食堂承...

“纯白户”成为车贷诈骗犯罪“工具人”

通过聊天群临时组织联络,利用“纯白户”的身份,以贷款买车的名义,多次到多地实施贷款诈骗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涉案汽车1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