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信用合作联社与澄城县顺昌焦化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依据生效的判决书,澄城县顺昌焦化公司应清偿申请人澄城县信用合作联社借款550万元。
山东省青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青州农信社)与青州市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州汇丰公司)及其他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青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州市法院)经调解结案,其中青州汇丰公司对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因该案的借款人、保证人均未按期履行义务,青州农信社申请强制执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供销合作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本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
记者多方核实获悉,去年退休的江西省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孔发龙日前被带走调查。据了解,孔发龙出生于1962年6月,曾任江西省联社主任,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判断是否属于“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应当根据案情全面分析。保证人与借款人具有关联关系,在保证合同中承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实际履行了部分主债务的,可以认定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所谓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仅是针对特定主体的对内管理行为、不涉及公共利益的规定,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不能导致合同无效。
【案情】 李某为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职工,该信用社内部设食堂为职工免费提供午餐。李某妻子在附近的一家超市工作,为了便于妻子...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 (1998)经终字第18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建设银行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