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八条“客观标准”解释合同条款时,应结合当事人实际使用文字的含义、与上下文的关系、商业合理性等因素,并适当考虑相关事实情况,予以综合考量,以确定“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应有的理解”。 买方迟延付款,除卖方依照公约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为买方确定宽限付款日期,而买方在该宽限付款日期结束以前依然没有履行支付义务或声明其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外,买方实际付款晚于
家里安装地暖逐渐成为更多人过冬的方式,若地暖因安装不当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且合同条款对地暖安装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由谁来承担责...
家里安装地暖逐渐成为更多人过冬的方式,若地暖因安装不当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且合同条款对地暖安装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由谁来承...
本报讯家里安装地暖逐渐成为更多人过冬的方式,若地暖因安装不当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且合同条款对地暖安装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由...
尽管每月有2000元生活费,但这半年来,在安徽合肥读大一的学生杨云,仍过得十分拮据。因为有880元要转入一个小额贷款平台,这项贷款甚...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当事人基于实际交易需要而签订合同,在特定条件下会作出特定的意思表示,只要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即应当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为《担保借款合同》,具体到该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款项的出借方对款项使用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以便在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款项用途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利的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愿接受调解、和解,是对自身权益的处分,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者,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诉讼事务中,应当尊重委托人关于接受调解、和解的自主选择,即使认为委托人的选择不妥,也应当出于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考虑提供法律意见,而不能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基于多收代理费的目的,通过与委托人约定相关合同条款限制委托人接受调解、和解。
本报讯(记者 王薇)房屋销售又到“金九银十”,购房合同条款中都有哪些霸王条款?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近日发布的《“不公平格式条...
导读: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相关部门咨询。为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