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伙应聘剪辑岗位被录取,结果入职第一天被告知要招的是编导,最后公司给了50元打车费补偿。近年来,劳动者“刚入职便被辞”的案例屡见不鲜,用人单位这么做合法吗?对此,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具有自主用工的权利,但无论是在招聘中,还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都应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
法治日报社2023年度社会招聘情况公示(1)经公开招聘,拟录用以下2人为报社聘用人员,现将拟录用人员信息公示如下:以上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
中国法院网讯(邱斌 庄沁)员工离职后11年才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原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
■ 调查动机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明确,用人...
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五花八门,劳资双方围绕解除事实所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了一起部门领导...
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未具备获得法律、相关部门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事由,利用软件程序等方式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
经公开招聘,拟录用以下2人为报社聘用人员,现将拟录用人员信息公示如下:以上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6日至2022...
用人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员工实行奖优惩劣,对排名靠后的员工采取调岗调薪等措施,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只要该调岗调薪行为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主张该调岗调薪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就业平等权不仅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范畴,亦属劳动者作为自然人的人格权范畴。在招聘广告并未明确不招女性,对于并非不适宜女性从事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无不当理由仅因劳动者的性别而作出不合理的区别、限制以及排斥行为,构成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因用人单位整体搬迁导致劳动者工作地点变更、通勤时间延长的,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需要考量搬迁距离远近、通勤便利程度,结合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调整出勤时间、是否增加交通补贴等因素,综合评判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给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不便并足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用人单位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