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对内强队伍、对外优服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振兴发展保驾护航;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违法犯罪,让“...
□ 权威发布本报北京1月19日讯 记者万静 为保障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今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
一、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选择解决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规避了我国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其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对外担保合同未按规定在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法应认定无效。对于造成合同无效,主债权人及担保人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近日财政部对外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 权威发布本报北京1月4日讯 记者万静 今天,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对外发布关于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新冠防控...
一、在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公司作为行为主体实施法律行为的过程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公司内部的意思形成阶段,通常表现为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二是公司对外作出意思表示的阶段,通常表现为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和维护交易安全的考虑,在公司内部意思形成过程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只要对外的表示行为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公司就应受其表示行为的制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项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商独资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虽然不需要逐笔审批,但仍然需要进行登记,故在审理涉及外商独资企业作为担保人提供的对外担保合同纠纷时,仍应对其提供的对外担保是否在外汇管理机关登记进行审查,未登记的应认定无效。
抓获犯罪嫌疑人。 内江警方供图 中新网成都12月20日电(王爵)20日,四川内江警方对外发布消息称:近日,内江公安严打赌球违法犯罪活...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披露,为保障元旦、春节等“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量足价稳,发改委已提前作了一系列安排...
注册资本作为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基础,亦是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注册资本的不当减少将直接影响公司对外偿债能力,危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在股东认缴的出资期限届满前,作出减资决议而未依法通知债权人,免除了股东认缴但尚未履行的出资义务,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起诉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