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林楠特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第四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所涉植物品种既有小麦、水稻、玉米等...
广东省中山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中山食药监局)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线索通告,于2012年4月对某药业有限公司库存的使用浙江省新昌县某胶丸厂等企业生产的空心胶囊所产胶囊剂药品进行查封和现场抽样并检验,发现5个品种共7批次胶囊剂药品检验项目中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酒泉市华美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为辣椒“华美105”的植物新品种权人。华美公司通过案外人王某向夏某某微信购买“华美105”种子,王某先后向夏某某及其妻子转账315000元,从夏某某处购得辣椒种子。经鉴定,上述种子与“华美105”品种基因指纹图谱带型一致,为同一品种。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土地种业公司)为小麦“扬辐麦4号”的植物新品种权人。扬州今日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日种业公司)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销售“扬辐麦4号”侵权种子。戴某某、杨某某系今日种业公司原股东,未足额缴纳其所认缴出资额,并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以零元对价将股权转让给明显无经营能力的柏某某,转让后今日种业公司将注册资本由680万元变更为10万元。
北京北方丰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达公司)为梨新品种“苏翠1号”在中国除江浙沪地区外的独占实施被许可人,该品种权使用费包含100万元门槛费和销售价格6%的提成费用。平顶山市卫东区平鼎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平鼎合作社)未经许可对外销售梨树苗,经鉴定为新品种“苏翠1号”。
新乡市金苑邦达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苑邦达富公司)为小麦新品种“伟隆169”在河南省的独占实施被许可人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维权。滑县丰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之源公司)未经许可于2020年7月生产、销售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项城市秣陵镇春花农资店(以下简称春花农资店)未经许可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奔象果业公司获得品种权人许可,可以对“中柑所5号”柑橘植物新品种进行繁育和推广,并以自己名义进行维权。奔象果业公司以环霖农业开发公司未经许可繁殖、销售“中柑所5号”种苗,侵害其植物新品种权为由,起诉请求判令环霖农业开发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希森马铃薯公司是“希森6号”马铃薯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希森马铃薯公司主张,唐某无任何合法的经营手续,私自以“希森6号”名义销售马铃薯种子,四川省广汉市农业农村局查封了唐某销售的马铃薯种子,经某农业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显示,待测样品与对照样品“希森6号”为同一品种。
雅玉科技公司系“YA8201”玉米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金禾种业公司未经品种权人许可,将“YA8201”作为亲本用于生产杂交玉米品种“金禾玉618”和“金禾880”并进行销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金禾种业公司借用瑞禾种业公司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向瑞禾种业公司支付管理费。
恒彩农科公司系“T37”和“WH818”玉米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共有人,其使用上述品种作为父母本选育的“彩甜糯6号”通过国家玉米品种审定。恒彩农科公司认为,郑州华为种业公司生产并销售、金盛源农科公司销售的“彩甜糯866”种子是重复使用“T37”和“WH818”作为亲本生产的繁殖材料,侵害了涉案植物品种权,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公司停止侵害,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及维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