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某磁业公司系浙江省宁波市经营生产烧结钕铁硼材料的企业。日本某金属株式会社在全球拥有稀土材料领域600余项烧结钕铁硼专利,其在中国许可八家企业实施其专利技术后,决定不再增加新的被许可人。宁波某磁业公司于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多次请求日本某金属株式会社许可而被拒绝
商标侵权案件中,被诉侵权人的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应当具备主、客观两方面要件,客观要件为被诉侵权商品系由销售者合法取得,主观要件为销售者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被诉侵权商品构成侵权,主、客观要件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并且客观要件的举证对于主观要件具有推定效果。
2008年8月23日,涉案1001.53吨苯酚在西班牙维尔瓦港装船,承运人德宝公司签发了清洁指示提单。申福公司经背书受让了该提单,并据此在卸货港青岛港提取了船载货物。因承运期间苯酚色度升高造成货损,申福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德宝公司和实际承运人哈池曼公司连带赔偿货物损失人民币8347849.57元及其利息损失等。
中外制药株式会社依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药品专利链接诉讼,请求确认温州海鹤公司的“艾地骨化醇软胶囊”仿制药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中外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
在代位权诉讼中,相对人以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约定了仲裁条款为由,主张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2年8月,韩国大成株式会社与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企业普莱克斯公司签署《承购协议》,第14.2条约定对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该等争议最终交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根据其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90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外制药株式会社。住所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217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住友制药株式会社(曾用名:大日本住友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向阳技研株式会社(下称向阳株式会社)起诉浙江天台天美达机电有限公司(下称天美达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权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由天美达公司生产制造的沙发头枕铰链产品(下称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了向阳株式会社持有的名为“角度可调铰链”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910207708.3)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需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32.5万元
因认为广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迪澳公司)生产销售的“结核分歧杆菌复合群核酸检测测试剂盒(恒温扩增法)”(下称被诉侵权产品)涉嫌落入了公司两件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荣研化学株式会社(下称荣研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述两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判令迪澳公司停止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并赔偿荣研公司经济损失两案共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