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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隆盛电缆材料厂、上海锡盛电缆材料有限公司与西安秦邦电信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古河电工(西安)光通信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

西安秦邦电信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秦邦公司)是名称为“平滑型金属屏蔽复合带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本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之一为“使塑料膜的表面形成0.04-0.09mm厚的凹凸不平粗糙面”,说明书中对该技术特征未作特别界定,但在实施例中记载的所用塑料膜的厚度分别为0.04mm、0.09mm和0.07mm。

佛山市三英精细材料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处罚案

2011年12月2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环运局)以佛山市三英精细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英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的臭气浓度超标为由,对该公司作出《限期治理决定书》,要求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排放臭气浓度治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并经环运局验收合格

江山三星铜材线缆有限公司等五公司破产重整案

江山三星铜材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公司)、浙江星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山市星安房地产有限公司、江山市星安铜业有限公司、江山市星翔电工器材料有限公司等五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系公司)系江山市知名企业,其所有的“三星虎”商标系浙江省著名商标,三星虎牌漆包铜圆线被认定为“衢州名牌产品”、“浙江名牌产品”。

指导性案例219号:广州天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天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安徽纽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1.判断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并适用惩罚性赔偿时,可以综合考量被诉侵权人是否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是否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复侵权、诉讼中是否存在举证妨碍行为,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者侵权获利数额、侵权规模、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   2.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构成侵权,已实际实施侵权行为且构成其主营业务的,可以认定为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对于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长期、大规模实施侵权行

苏州东宝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金城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东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东宝有黑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徐阿大与苏州百货总公司、江苏少女之春集团公司资产转让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签订的多份合同中,有的约定了仲裁条款,有的既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也没有明确将其列为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合同的附件,或表示接受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合同关于仲裁管辖的约定。尽管上述合同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但不能因此否认各自的独立性。

西峡龙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与榆林市知识产权局、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案

已经被明确变更的合议组成员又在被诉行政决定书上署名,实质上等于“审理者未裁决、裁决者未审理”,悖离依法行政的宗旨,减损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主体的信任。此已经构成对法定程序的严重违反,不受行政相对人主观认知的影响,也不因行政相对人不持异议而改变,不属于“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无需撤销行政行为”之情形。

指导案例121号:株洲海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湖南省德奕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复议案

 指导案例121号株洲海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蔡锷支行、湖南省德奕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复议案(最高...

上海笛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批复案

上海笛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批复案【裁判摘要】事故调查过程中,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在于查明事故情况、认定事...

以侵权为业的认定 - 深圳专利律师 专利诉讼代理 专利侵权代理

以侵权为业的认定 基本案情上诉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