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以案说法

男子为牟取私利 出售银行卡领刑

  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出售银行卡非法获利案件,以被告人赵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

  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出售银行卡非法获利案件,以被告人赵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继续追缴被告人赵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12月底,被告人赵某在58同城网络上了解到有人收购银行卡用于赌博平台跑分、走流水,为了牟取私利,在明知出售银行卡会被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向他人出售自己名下二套银行卡,非法获利人民币1200元。经查,被告人赵某出售的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网络犯罪走账。2021年10月17日11时,被告人赵某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昌区被泰宁公安民警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