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发放小礼品的方式,利用客户手机号注册App账号,并将获得的App账号卖给他人获利。10月29日,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
张某是广平县某村人,在村里经营一家营业厅。2020年9月,张某通过微信认识了王某,王某说用客户的手机号注册App账号给“上家”做“推广”,一个账号能获得5元至20元不等的佣金,张某心动了。王某告诉张某用客户手机号注册App账号时,需要按照其设定的统一密码进行设置,设置成功后将手机号和注册成功的截图或者验证码通过微信发给他,他登录成功后,就会根据约定将佣金通过微信转给张某。
为了吸引客户来店里,张某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称在其经营的营业厅办理业务可以领取小礼品。客户到店后,张某借给客户办业务之机,就按照王某的指示,用客户手机号同时注册多个App账号,并将客户手机号和注册成功的截图发给王某。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张某利用客户手机号注册App账号2159个,从中非法获利3.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