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以案说法

广西那坡:四小伙偷越国境分别获刑并罚金

  中国法院网讯(林荣先)11月13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在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专项行动宣传现场会上,依法对福建四小伙...

  中国法院网讯(林荣先)11月13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在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专项行动宣传现场会上,依法对福建四小伙到广西那坡县边境线偷越国(边)境行为进行公开宣判,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各六个月,并处罚金各2000元。

  2021年4月11日18时许,福建省青年刘某忠、范某发、刘某凤、何某强乘坐私家车从福建省上杭县出发,于4月12日18时许到达广西那坡县。4月18日20时许,他们四人结伙从那坡县边境翻越中越边境拦阻设施,非法进入越南境内。2021年7月10日11时许,他们在越南境内被越南公安抓获。越南公安于7月30日从凭祥友谊关口岸将刘某忠、范某发、刘某凤、何某强移交给中国公安,8月21日,他们四人在崇左市特殊集中隔离点隔离结束,由凭祥边境管理大队移交那坡县公安局处理。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刘某忠、范某发、刘某凤、何某强违反国(边)境管理规定,偷越国(边)境,情景严重,他们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他们四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