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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卡帮助他人实施网络诈骗 男子获刑六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4月,被告人王某通过朋友殷某在“赚赚宝”(身份不详,核实中)处得知可通过出租银行卡获利后,明知该银行卡会被用于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二张银行卡及一张电话卡给“赚赚宝”,获利3000元。

  经核查,被害人魏某、晏某被他人诈骗的钱款中共有25583元系经被告人王某出租的银行卡流转。经侦查机关统计,涉案的二张银行卡进账流水共计731071.76元。另查明,2021年6月1日,被告人王某经侦查人员电话传唤归案并如实供述上述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其银行卡,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王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能主动投案自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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