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周颖 游绍平)情侣合伙利用女友社交账号伪装“单身”,与网友聊天培养“感情”后共同实施诈骗。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陶某超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陶某超与张某系情侣,同居且育有一子。2020年9月,两人在网络游戏中结识被害人陈某,并添加其为微信好友。2020年9月至10月间,两人向陈某隐瞒二人同居关系,由陶某超使用张某的微信号,装成张某与陈某聊天培养感情,张某亦配合陶某超通过发送微信语音、个人自拍照、微信聊天的方式,骗取陈某的信任。后两人编造为陈某购买黄金首饰、手表、电脑及手机损坏、车辆维修、缴纳罚款、去福建看望被害人需要油钱、路费等理由,共骗取陈某钱款近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超、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结合两人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