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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买鸟2只 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中国法院网讯(陈立烽 李林芸)一男子在鸟类交易市场买了2只鸟儿,可这2只并不是普通的鸟儿,是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近日,福建省...

  中国法院网讯(陈立烽 李林芸)一男子在鸟类交易市场买了2只鸟儿,可这2只并不是普通的鸟儿,是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1年2月期间,吴某在其老家贵州省从江县鸟类交易市场购买2只疑似画眉的鸟类,后于3月9日至3月10日在未办理野生动物运输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携带该2只鸟类活体搭乘大巴车等交通工具,到达上杭县白砂镇丰源村某工地宿舍,并未经许可进行饲养。经鉴定,该鸟类属雀形目噪鹛科画眉,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案发后,该2只画眉鸟已由上杭县公安局放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森林保护法规,在未办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收购、运输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向他人收购、运输国家二级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画眉2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吴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考虑其系初犯,以及有民族风俗、从市场购买的情节,对被告人吴某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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