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艾小川)男子帮助境外赌场转账洗钱,从中抽取佣金。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男子裴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2月份,男子裴某伙同乐某(已死亡)等人到金溪县,进行网络赌博转账洗钱,裴某负责运营跑分帮助境外赌场转账洗钱,每一万元抽成万分之四十。自2020年2月至5月,裴某作为安全卡的工商银行账户流水共计653万元。2020年10月以来,陆某等人先后利用从亲戚朋友手中借来或者购买来的银行卡,利用陆某手中使用的快钱支付平台,给网络赌博资金进行洗钱业务,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并从帮助他人转账的金额当中抽取1.8%的金额,作为自己的佣金,其中0.4%的佣金要交给上线。
从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2日,裴某帮助他人洗钱7633601.01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其中,陆某转给裴某佣金30534元。裴某转账给上线11421元,从中获利19113元。案发后,该30534元已退回。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裴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为上线收款转款,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发后,被告人裴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裴某具有退赃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