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雪纯)日前,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拖欠原告的工程款,实现案结事了。
2018年,南通某装饰公司承包金寨旅游文化创意街区的部分项目,将脚手架搭建工程交由原告朱某施工,约定工程价款4万元。工程施工期间,南通某装饰公司支付1万元。当年工程完工,被告退场,余款3万元一直未予支付。无奈之下,朱某于2021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均同意通过调解处理。庭审过程中,经法官查明事实,并明法析理、耐心开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南通装饰公司当庭付清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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