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个会员,不仅可以免费拿礼品,还可以到期返还本金及高额利息,真有这种好事?近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集资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赵某退出的5万元,按比例退还各被害人;责令继续退赔。
2018年至2019年,何某(已判决)为骗取钱财,伙同他人先后在山东、天长等地成立公司,进行线下融资,招募被告人王某等人担任业务员组成团队运营,以投资石材、阿胶、红酒等虚假理财项目名义,由业务员在公共场所对老年人群体散发广告传单进行宣传,以赠送礼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公司听课,欺骗他们签订会员协议缴纳会费,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后在返本付息期限前卷款潜逃,骗取投资款。被告人王某共参与诈骗金额共计464730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本案犯罪对象是老年人,对被告人王某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退出部分赃款,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投资“养老理财项目”、帮办养老保险业务……近年来,犯罪分子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违法犯罪案件逐渐增多,且手段手法不断翻新。面对层出不穷的诈骗套路,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谨记“七字诀”:不贪、不给、不轻信。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醒家中老人警惕“甜言蜜语”、小恩小惠,切勿贪图小利,赔掉自己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