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为农民工着想,诉前就调解好,帮我们省了不少时间。”近日,在签好调解协议书后,夏师傅开心地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员表示感谢。
夏师傅等17名农民工于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在湖南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一项目工地工作,工程结束后,该17名工人共计约25万元的薪水一直未发放到位。工人们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
赫山区法院在接到夏师傅等人的诉状后,考虑到该纠纷事实清楚,为了切实减轻农民工诉累,降低诉讼成本,经征求当事人同意,决定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办理该案件。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打出“情理+法理”的调解组合牌,讲事实、摆道理、诉法理,规劝其克服困难,承担起支付合理工资报酬的义务,并详细说明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该公司负责人态度发生转变,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了具体的给付日期。
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趁热打铁,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为17名农民工准备好调解协议等相关资料,快速为该案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一起涉及多名农民工的工资纠纷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得到了快速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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