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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海口海事法院:严罚!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海洋是支撑未来发展的资源宝库和战略空间,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的重要支点,以最严...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海洋是支撑未来发展的资源宝库和战略空间,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的重要支点,以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必然要求。海南省海口海事法院用一则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案例生动诠释了守护美丽海洋的重要性。

  2013年,被告周某某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从他人手中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玳瑁和绿海龟,并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养殖。2020年7月,公安机关在其养殖场内查扣活体绿海龟10只、活体玳瑁5只,绿海龟遗骨一副。这些珍贵的海洋动物,本应自由地在大海中遨游,却因为人类的贪婪而遭受囚禁。

  2021年11月2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周某某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金,承担15只海龟救助、寄养、放生费用,在海南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等。绿海龟和玳瑁是我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保护对象,是海洋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物种资源的破坏会对海洋生物种群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平衡产生不利影响,周某某实施了破坏海龟资源的行为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据此,海口海事法院依法支持了起诉人的相关诉情,这不仅是对周某某个人的惩罚,更是对所有潜在违法者的有力警示。

  案件审理过程中,海口海事法院秉承生态恢复优先理念,坚持将野化放归、生态修复作为首要选择,在积极引导大家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对司法守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海口海事法院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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