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 的搜索结果,共39条

持续8年多的矛盾化解了

“虽然暂时还没有再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问题几年后就能解决,村里也给了一些补偿,我妈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近日,巧遇入村走访调研的...

土地征收后的青苗补偿费应由实际投入人获得——周某某与某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2001年6月,周某某与某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书》,约定周某某承包村集体机动地100亩用于种植材林和农副产品经营,承包期限为三十年。周某某承包后投入资金打井办电、建设房屋,种植了树木和大田作物,直到2017年一直按时交纳承包费。

村干部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擅自以村委会名义对外发包土地合同无效——某村民委员会与于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案

2014年8月3日,朱某某在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某村民委员会名义与外村村民于某某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约定将某村50亩土地流转给于某某经营,流转时间为2014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止。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渭丰街道某村民委员会与冯某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1998年3月20日,西安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户县渭丰乡某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租赁该村132亩土地,用于经营种植或养殖业,租赁期限为25年,即自1998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2008年4月30日,双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将租赁期限延长5年至2029年3月11日。

李维祥诉李格梅继承权纠纷案

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经营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

老人索要土地承包费被群嘲 监管要走在热搜前面

  近日,一段网传视频显示,西安蓝田县三官庙镇龙门村一位老人在一间办公室模样的房间内与他人交谈。视频发布者称,谈话内容是老人要求当...

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遗产来继承?

【案情】 李红权与李晓花系姑侄关系,但其与李晓花不在同一个村民小组,在1998年调整土地承包时取得承包的责任田地2.5亩,承包期限...

村民小组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案情】 2013年2月1日,李进福与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该组200亩土地,承包期为50年。2014年3月,因李进福未按期支付...

从一则案例浅析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

【基本案情】 2003年11月1日,廖某作为乙方与甲方村民李某、邓某、陈某签订一份租赁土地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其集体所有的约700...

·原审判决已经生效 提供新证再审改判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刘锦白某甲、白某乙因土地承包需要资金,经同村的高某介绍,于2011年12月向贾某借款4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