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栖息地内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问题,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彻底整改,促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综合保护。
针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督促协同效能,在诉前阶段采取“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的方式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力地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中华秋沙鸭栖息地的建设和管理,从而保护珍稀物种和维护生物多样性。
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提供的黑壳楠种群受到严重破坏的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专家全流程参与办案,充分借助“外脑”智慧,形成办案合力,在保护生物资源多样性的同时进行系统治理,实现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科学有效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群众共治共享生态保护红利的办案质效。
针对新发现的尚未纳入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保护物种名录的野生植物遭受破坏情况,检察机关可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通过与科研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召开磋商座谈会,协同多部门形成新发现野生植物保护方案,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针对珍稀树种长期管护不当、行政机关职能不清的问题,省市县检察院分别立案,一体化办案,联合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合力督促省级行政机关溯源治理、厘清职责,推动市区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修复生态。对案件中发现的立法空白问题,推动省人大完善地方立法,助推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效机制建立。
2011年至2017年,刘某某、柯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浙江省宁波市某海域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向海域倾倒渣土、泥浆等建筑垃圾。自2011年以来非法倾倒垃圾侵占海域面积逐年扩大,至案发时,海域侵占面积达7.8964公顷,遗留在海域的垃圾逾70万方。其间,行政机关于2014年向第三人核发上述海域使用权证,但刘某某、柯某某非法圈占海域行为造成合法使用权人一直未能实际使用该海域,影响政
“鉴于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近日,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电话中,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徐纯厚讲述了案件最新进展。穿越津南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4)行提字第8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假冒他人专利可适用 侵权责任法一般规定确定赔偿 并应积极移送行政违法线索 以强化协同保护 ——(2021)最高法知民终...
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并不因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而当然丧失其在民事案件中的证明力 ——(2022)最高法知民终947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一起植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