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股东没有经过其配偶同意,以非合理价格转让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股份)予第三人的,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其配偶可行使撤销权...
上 海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 (1999)沪一中经终字第47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温俊,男,1965年...
原告:张杰庭,男,三十二岁,北京锡华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建中、曾党志,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日...
日前,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新乡市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机公司)与被告王某...
[案例] 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以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从此项...
[案情]:原告陈海原系被告扬中市某印刷有限公司股东,在被告处拥有1%的股份,计21000元的股权。2003年7月6日,陈海向被告提出辞职,...
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恶意取得、行使商标权并主张他人侵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构成权利滥用为由,判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质权人: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5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