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即将到来,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
中新网太原1月16日电 (吴琼)记者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厅15日发布《太原市普利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9·11”较大中毒事故防范和整...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1月12日14时55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已造成8人死亡、仍有8人...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为加快构建灾害事故现场信息的社会化采集渠道,便于社会公众快速、便捷地报送灾害事故,应急管理部近日正式发布...
近年来,我国窨井盖安全事故频发,暴露出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存在众多盲点。如因井盖引发受伤,伤者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近日,...
继遗产管理人公益服务之后,中华遗嘱库再推“继承无忧”服务。1月10日,中华遗嘱库对外宣布正式推出“继承无忧”八大服务措施,承诺通...
□ 前沿聚焦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案件管理研究基地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数据量化研究中心协办的“司法管理与...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为加快推动应急机器人技术发展与实战应用,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近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1.人民法院审理涉流域港口码头经营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应当将环境污染治理作为实现重整价值的重要考量因素,及时消除影响码头经营许可资质存续的环境污染状态。 2.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对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缺失造成环境污染,不及时治理将影响其破产重整价值的,应当由管理人依法进行治理。管理人请求将相关环境治理费用作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支持。
因教育培训机构教学需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无法实际履行监护职责,在此期间,教育培训机构应对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监督、管理和保护职责。教育培训机构因自身原因未履行上述职责,导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培训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对他人实施帮助行为致人损害,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观上没有伤害故意,客观上不具备预见帮助行为可能导致损害的认知能力的,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