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于...
中国法院网讯(陈小康 林学章)如今,不少网络平台充斥着大量不实言论,客观上也可能造成有关人员的名誉损失。不过,但凡有不实言论,...
调查动机 消费者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找商家退货遭拒,一气之下在短视频平台上曝光了此事。随后,商家以构成名誉侵权为由将消...
中国法院网讯 针对罗某的高铁“霸铺”的行为,央视此前进行了专门报道。后罗某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央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耿美玉诉饶毅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从医学发展角度应当允许正当的学术争议和批评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 通讯员陶然微信群、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同样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近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莹 通讯员陈立烽因发生口角,阿萍(化名)在小区业主群里出言辱骂阿秀(化名),阿秀将阿萍诉至法庭。5月7日,福建省...
1. 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2. 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