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6日14时许,被告人罗某某、温某某、雷某某、严某某、谢某某、冯某某、刘某某等人商量如何应对“石兴”方人员。期间,罗某某先行离开,其余人则到被告人林某某家中继续商议,决定先殴打“石兴”方人员。随后,他们便上街寻找“石兴”方的人员。
2011年10月25日23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徐闻县某中学学生)和同学从校外返回学校门口时,被一群男青年冲过来追打,吴某某等人逃入校园。随后,吴某某打电话叫被告人陈某某来报复对方。
2012年4月16日下午19时30分左右,被害人陈某乙途经清流县人民法院门口时,被告人林某、陈某、吴某等人便上前殴打陈某乙,并用一把西餐刀捅了陈某乙的背部,致其轻伤。案发后,被告人林某、陈某等人赔偿被害人陈某乙医疗费等人民币2.6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2013年8月,被告人徐德江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某教育培训中心教室内,利用其围棋教师的特殊身份对未满12周岁的幼女高某某、张某某、刘某某、沈某某等人实施猥亵。
2010年4月24日,被告人单某等4人在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闲逛时,见任某、谢某途经此处,遂先后将两人拦下,采用打耳光、脚踢及言语威胁等方法,劫得任某人民币200余元、谢某人民币100余元。后4名被告人又将任某、谢某两人带上一辆出租车,以借打电话为由,抢得任某价值人民币190余元的手机一部,谢某价值人民币500余元的手机一部。
2008年11月16日晚,被告人金某某伙同王某某、姚某某、雷某某、陆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经预谋,至上海市宝山区某路口附近伺机作案。
2011年4月9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17岁)伙同被告人王某等4人(均另案处理),在他人纠集下,在北京市某公司工地,持砍刀等对该公司员工马某、吕某等人进行追打,抢走石料125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750元。
夏春官等4人系江苏省东台市东台镇景范新村19幢的住户,其住宅与四季辉煌沐浴广场(原审第三人)上下相邻。四季辉煌沐浴广场为新建洗浴服务项目,在涉案地段承租了营业用房作为经营场地,项目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原审第三人)因涉案风情大道改造及南伸项目建设需要,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环保设计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涉案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城投公司分别在建设项目所涉区域对案涉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其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内容进行了两次公示。
1993年12月至1994年1月期间,被告人马某么在马某元纠集下与马某某尼、二某、海某等12人潜入可可西里地区,非法猎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藏羚羊。1994年1月16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西部工作委员会工作组赴可可西里将上述人员及在可可西里地区非法捕杀藏羚羊的王某某买、韩某某曰等另外8人抓获,并收缴藏羚羊皮1200余张、小口径步枪6支、半自动子弹3000余发及东风卡车3辆、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