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 的搜索结果,共278条

“凯洛”商标之争:是正当维权还是恶意诉讼?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建高院)二审审结了拉菲罗斯柴尔德集团(下称拉菲集团)与福州贺兰山思域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思域公司)、福建省凯洛酒庄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洛公司)之间的确认不侵犯商标权及企业名称权、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最终认定思域公司、凯洛公司提起商标诉讼但又撤回的行为不构成恶意诉讼,拉菲集团等提起的确认不侵权之诉不符合受理条件。

广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发明专利纠纷

禾盈公司为“一种车灯调光螺钉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人,其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广州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制造销售了涉嫌侵犯涉案发明专利权的车灯调光螺钉产品,并持续销售给广州某电气有限公司,两公司的相关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736.49万余元,并共同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1155万余元。

第31919844号“草薙家族草薙京冒菜”商标异议案

 打击恶意损害他人虚拟角色名称权益行为,保护在先权益人创新劳动成果。   基本案情   异议人:日商SNK股份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李兴军

第35539392号“子腊贡米ZILAGONGMI及图” 商标异议案规制地方特色农产品商标申请行为,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异议人主要理由:被异议商标侵犯“花垣县子腊贡米”的地理标志权益,不得作为普通商标核准注册。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损害子腊贡米种植者、生产者的利益,应不予核准注册。   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第36878950号“姚安娜”商标无效宣告案严厉打击损害公众人物姓名权(包括本名、艺名、译名、别名)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第36878950号“姚安娜”商标由被申请人郭某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化妆品等商品上。该商标被姚思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一、二)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人一的艺名为“姚安娜”,因与申请人二及任正非的联系备受关注,具有较高知名度。被申请人没有提交关于“姚安娜”一词的合理来源,其还恶意注册姚安娜的英文名“ANNABEL YAO”及拼音

连环车祸中既是全责又是无责的伤者索赔 责任如何划分

  中国法院网讯(郭淑容)高速公路发生连环车祸,两次事故先后造成伤者的损害,责任如何划分?近日,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

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

□ 聚焦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 本报记者 朱宁宁2022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法积极回应代表关切 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

  2022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施行。  ...

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 聚焦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 本报记者 朱宁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2018年起...

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中的“监督管理职责”,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也包括行政机关为避免公益损害持续或扩大,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运用公共权力、使用公共资金等对受损公益进行恢复等综合性治理职责。上级检察机关对于确有错误的生效公益诉讼裁判,应当依法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