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 的搜索结果,共1529条

河北井陉法院庭前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微水法庭经过耐心细致工作,庭前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防止了矛盾激化,使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商品房预约合同闹纠纷 原被告定金认定起争议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原告王某某主张自己支付的定金是5000元,而被告某置业公司认为王某某支付的定金数额应认定为60000元。购房定金为何相差55000元?

私自处理四百余头染疫仔猪

近日,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经审理判决被告人王某、陈某、邹某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各判处有期徒...

店铺转让后,储值卡的余额能退回吗?

面对商家“五倍储值首件免单”、赠送优惠的诱惑,消费者选择预交费用。充值取货后,突然被告知店铺撤店,卡内的余额能要回吗?近日,山东省...

李娟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介绍卖淫案——女性犯罪、多种犯罪交织发案

被告人李娟,女,汉族,1978年1月16日,无业。2013年8月30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日。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3年9月21日被逮捕。

王发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王发绪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在案件审理中,其认罪态度较好,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4年 11月7日,宝鸡市陈仓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依法判处王发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王发绪系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第四村村民,在其家门口随意堆放粪堆、柴草等杂物,并采取挖土坑等方法妨碍群众通行。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第四村村民委员会遂诉至法院。2009年8月12日,陈仓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排除妨碍,恢复村间道路原状。

郭志武、胡小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郭志武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胡小妮协助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在进入刑事追责程序后,仍然拒不履行义务,两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和二年

2012年4月23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余民二初字第00011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郭志武、郭明礼共同偿还原告柒启旺借款本金及利息2062500元。判决生效后,郭志武未履行义务,柒启旺遂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某诉罗山县龙山乡高湾社区居民委员会鲁畈居民小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

1999年11月18日,原告李某与被告罗山县龙山乡某社区居民委员会某居民小组的居民曾某某登记结婚,婚后其户口迁入被告处,且从2005年起在被告处分有责任田。

胡某某诉被告陕县民政局、第三人张某某、王某撤销婚姻登记案

原告胡某某(女)与自幼被送养他人的第三人王某系姐妹关系。胡某某2002年起外出务工,一直未与家人联系。王某准备与张某某结婚,但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依法不能办理婚姻登记,便携带胡某某的户口簿和由其家人补办的胡某某的身份证等,用胡某某之名到陕县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女童罗某某诉罗某抚养权纠纷案——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止儿童虐待

2007年,原告余某某与被告罗某离婚,婚生女孩罗某某(2001年12月26日出生)由被告罗某抚养。2011年12月28日,原告向法院诉称,被告长期在外打工,女儿罗某某与祖母和大伯共同生活期间,罗某某经常遭受殴打和辱骂,且罗某某与离异的大伯同住一室,随时可能遭受性侵犯。